贵州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第五章 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二十八条已修改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故出缺的,由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依法组织选民进行补选。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