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企业应当依法建立民主管理制度,组织职工参与企业管理,保障职工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经费保障,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职工应当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