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有效

实行企业事务公开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注重实效的原则,应当有利于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实行企业事务公开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