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十九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代表依法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因参加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