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第六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人民调解工作。司法所具体负责人民调解的组织、指导和监督工作。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