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第三十条已修改市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决定授权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