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第二十条已修改严禁使用军用武器、体育运动枪支、毒药、炸药和非人工操作制动的装置狩猎;严禁采取照明围猎、猎套、掏蛋等灭绝性手段狩猎。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