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十二条已修改影响或者破坏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时,要征求同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