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加强航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航道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