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饮用水供水条例/第四章 供水与用水第二十条有效供水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稳定的水源和符合设计要求的供水设施;(二)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三)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卫生许可证;(四)有合格的从业人员和保证安全、稳定供水的规章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