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职权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决定授予旗县级的荣誉称号。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