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七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议案说明后,由分组会议或者联组会议进行审议,或者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