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省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应当制定中医药师承教育制度和名老中医药专家评审制度,做好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理论、临床经验的总结和传承工作,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带徒授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