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有线电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有线电视建设和管理,维护有线电视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有线电视事业的发展,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