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本市鼓励生产优质、安全、高效的肥料产品,支持科学施肥、培肥地力、有机肥和化肥配合使用以及相关技术的研究和示范推广。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