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国家安全机关为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可以对涉及国家安全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和智能化集成系统的技术性能进行技术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提出处置意见。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