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家安全技术保卫条例第十六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参与信息安全产品、重要信息网络和系统的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对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提出处置意见。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