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总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应当帮助、指导职工和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依法订立和履行工资协议。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