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对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侵犯协商代表权益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责任方依法给予赔偿。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6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