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五章 火灾预防/第四节 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管理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历史文化街区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配置符合街区特点的消防车辆、器材等灭火救援装备。专职消防队应当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检查。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