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消防条例/第五章 火灾预防/第四节 历史文化街区消防安全管理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历史文化街区的消防工作由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街区管理单位具体负责,街区管理单位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历史文化街区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职能部门,配备消防管理人员,履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职责。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6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