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条已修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或者有关部门在查处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服务运营单位应当提供复制、查阅相关资料等便利,并根据职能协助制止和消除违法行为的影响。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及城市绿化等赔偿补偿标准的,按照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六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