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林木种苗,是指林木的种植材料或者繁殖材料,包括籽粒、果实和根、茎、苗、芽、叶等。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