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惩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暂住人口管理人员申报暂住户口登记和申领暂住证应当及时办理。拖延不办、故意刁难、徇私舞弊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公民对暂住人口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检举控告。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