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条有效企业联合会、企业家联合会、商会、各类行业协会,应当依法维护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合法权益,反映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建议和要求,为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提供服务。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