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三章 关系国有资产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第十七条有效国家出资企业的改制、关联交易、资产评估、国有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