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第二章 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的选用与考核第十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国家出资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评价制度,创新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家出资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