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已废止

常务委员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视察的内容、方式和参加人员,由主任会议研究决定。

综合性的视察,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厅负责安排;专题性的调查研究和视察,由有关工作委员会或其他部门负责安排。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