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联系代表和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第三十七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到本省各地视察工作时,应联系当地的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了解代表的工作情况,听取代表的意见和要求。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