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三章 常务委员会主任和主任会议第十七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主任主持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和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副主任、秘书长协助主任工作。副主任受主任的委托,可以代行主任的部分职权。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省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