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消防条例/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一节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第十三条已修改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