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价格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五十一条已修改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健全价格举报制度,依法办理价格举报案件,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并为举报人保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