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第三章 耕地质量保护第十九条有效耕地使用者应当安全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及时回收非降解残膜和投入品包装物,不得使用依法应当登记而未登记的肥料、农药,防止对耕地造成污染。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指导耕地使用者安全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