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废止

科协及其所属科技团体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侵犯。

科技工作者开展科技咨询、科学普及、科技开发、技术培训等活动的合法收入受法律保护。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