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保税港区的建设和发展,应当坚持先行先试、体制创新、统一协调、精简高效的原则。省和所在市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把保税港区建设成为功能完善、环境优化、竞争力强的经济开放示范区。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