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第三十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并由同级财政保障。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