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第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依法维护劳动者工作环境、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福利待遇、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