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可以采取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也可以由上级审计机关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开展异地交叉审计或者同级审计。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