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行政审批公开条例/第五章 行政审批决定的公开第二十一条已废止行政审批机关作出的批准决定应当公开,公众有权查阅。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