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行政审批公开条例/第四章 行政审批办理的公开第二十条已废止行政审批机关办理行政审批事项,按照规定或者实际需要进行听证、招标、拍卖、考试、考核的,必须依法公开进行。地方法规 · 吉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