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当向学校和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在课余、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向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