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第二章 体育活动第七条已修改公共体育场馆和运动设施应当向学校和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学校体育场馆应当在课余、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寒暑假向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