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五章 安全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发生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重大信息网络安全事故,计算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立即报告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并启动应急预案。公安机关可以对运营、使用单位采取二十四小时内停机检查、暂停联网、备份数据等应急措施。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