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