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运行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水库的运行调度方案应当按照兴利服从防洪、保障水库安全、充分发挥效益的原则编制。水库运行调度方案的编制、审批和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非汛期运行调度由水库主管单位按照批准的运行调度方案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