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湿地利用第三十五条已修改在湿地保护区内猎捕、采集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应当依法办理狩猎证、采集证,并按照狩猎证、采集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期限和方法进行。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