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基层卫生服务条例/第二章 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第十八条有效公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全员聘用制度。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