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公立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录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开招聘的临床医师必须取得医学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取得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