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四章 职业病防治服务第三十四条已废止职业病诊断机构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进行医学检查或者医学观察后再作出诊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5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