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条

已废止

审查决算草案的重点包括:

(一)决算草案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预算收支完成情况(包括收支绝对数和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三)上年结余和结转资金、当年预算超收、中央财政返还、专项补助、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和预算周转金使用情况;

(四)预算执行中是否保证重点支出,有无虚列收入、虚列支出、赤字的情况及评价;

(五)与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不一致的部分;

(六)其他重要事项。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