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集体合同是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签订的书面协议。
集体合同的内容包括:
(一)劳动报酬;
(二)工作时间;
(三)休息休假;
(四)保险福利;
(五)职业培训;
(六)劳动安全卫生;
(七)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八)裁减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九)集体合同的期限;
(十)集体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一)集体合同的监督检查;
(十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处理;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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